Alexa SMS平台商协议
甲 方: (简称甲方)
联系人: 手 机:
电 话: 传 真:
银行账号: 开户行:
乙 方: (简称乙方)
联系人: 手 机: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管理员帐号: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就乙方平台商甲方包括短信平台在内的移动增值类产品服务等事宜,订立本协议。
1、产品和服务描述(勾选)
□移动广告网短信通平台,域名:
通过管理员帐号,乙方可以创建用户并对用户做相应管理,使其可以使用甲方所提供的移动增值类产品和服务。
□OEM短信平台,OEM实例:
乙方需提供一个备案过的域名或二级域名并解析到甲方指定的ip地址;通过管理员帐号,乙方可以创建用户并对用户做相应管理,使其可以使用甲方所提供的包括短信平台在内的移动增值类产品服务。
□其他
2、价款、计费以及支付
甲方之增值类产品和服务采用预付费方式,乙方可通过甲方网站或者其他途径提示的方式付款到指定银行账号为自己的管理员账户充值,乙方可通过其账户后台查询相关服务的价款信息。
乙方在使用甲方之增值类产品和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等账单信息,亦可在其账户后台进行查询;但甲方保留调整收费模式、项目以及单价的权利,将至少提前30天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等形式中任意一种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使用甲方之增值类产品和服务,如果乙方放弃使用,乙方尚未消费的服务费可以申请退费。
乙方在其管理员帐号任意金额的消费均被视为该账号处于活动状态,如其管理员帐号连续180天处于非活动状态,系统将依据乙方签约时留下的电子邮件、手机两种联系方式之一进行自动提醒,甲方不能保证该提醒一定可以到达乙方,但此之后的90天内,如果该账号继续处于非活动状态,系统将自动删除该账号(账号内尚未消费完的服务费亦被清零)。
若甲方因故不能继续提供包括短信平台在内的移动增值产品和服务,应该及时告知乙方,并安排清退乙方管理员帐号中尚未消费的服务费但并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3、用户行为
3.1 乙方及其创建的用户使用甲方包括短信平台在内的移动增值类产品时,不能发送包含下列内容的短信: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具有广告性质的信息;
(10)、损害"Alexa SMS"利益或商誉的信息;或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2 乙方及其创建的用户使用甲方包括短信平台在内的移动增值类产品时,还须遵守下列规定:
(1)、发送短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不得干扰或混乱互联网络服务或移动网络服务,影响其它用户正常使用;
(3)、遵守本"服务协议"、商业道德和商业惯例。
违反上述要求发送信息的,甲方有权采取包括暂停乙方创建的子用户直至暂停甚至注销乙方管理员帐号等处置措施。
4、用户账号和密码
乙方管理员帐号一经注册不可修改,密码可通过后台系统修改,乙方应尽力维护其账号密码的保密性和安全性。若出现账号和密码泄露事件,可申请停其对应的账号,但对于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用户信息的保护
甲方保证服务过程中对所知悉的与乙方及其创建的用户有关的信息(以下简称"用户信息")保守秘密。未经该乙方事先同意,甲方不得公开、编辑或泄露任何"用户信息",除非"Alexa SMS"本着诚信原则认为此种行为是必要的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根据相应的法律程序或政府机构之要求;
(2)、为维护"Alexa SMS"之合法权益、合法服务程序或根据技术维护之要求;
(3)、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护第三方合法权益或社会利益的需要;
(4)、"Alexa SMS"认为应披露的其他情形。
6、服务的变更、中断和终止
6.1 甲方可事先通知全体或部分乙方其将变更、中断或终止其包括短信平台在内的移动增值等相关服务,甲方对此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仅限于截止至通知之日乙方管理员帐户中尚未消费的服务费。
6.2 若乙方及其创建的用户违反了本"服务协议"第3条和其他相关规定,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向其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而无需给予通知,并且乙方管理员帐户未消费的服务费亦不予返还。同时,甲方将以其系统记录作为该用户违反本协议第3条和其他相关规定的依据,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6.3 甲方根据第7.1条款或7.2 条款终止乙方管理员帐号后,并将不再保留乙方账号中的任何内容或将其未发出之信息传送至"移动用户"。
7、免责
7.1 若乙方及其创建的用户因未遵守本"服务协议"第3条和其他相关规定禁止发送的内容而侵犯了"移动用户"的合法权益,或给"移动用户"造成了人身或财产损失,则甲方不对此向"移动用户"承担任何责任。
7.2 甲方对因乙方以及创建的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短信发送功能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7.3甲方除根据本服务协议第3.1及3.2条款所述之标准采取行动外,对乙方及其创建的用户所发送的信息内容是否真实不承担责任。
7.4 甲方对因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或黑客攻击等造成的服务中断或不能满足乙方及其创建的用户的要求不承担责任。对由于中国移动通信企业的通信线路或网络、"移动用户"所在位置、"移动用户"关机以及其他技术原因而导致"移动用户"不能或迟延接收信息或阅读短信时出现乱码,甲方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7.5 乙方理解并接受任何信息资料的传输取决于其自己并由其承担系统受损或资料丢失的风险和责任。
8、赔偿
乙方同意,乙方及其创建的用户若因使用短信发送功能"向"移动用户"发送信息而导致甲方遭受来自"移动用户"的索赔或诉讼,乙方须向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并使甲方免受损害。
9、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和履行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以下简称"中国法律")进行。如本协议的任何部分与"中国法律"相抵触,则该部分条款应按"中国法律"重新做出解释,该部分条款之无效或重新解释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法律效力。
10、争议解决
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在争议开始后三十(30)日内通过上述方式解决,则甲乙双方均可根据"中国法律"将争议提交至长沙市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1、协议的修改与完善
11.1 甲方可根据不时修订或颁布之"中国法律"或行业规范,而不断完善和修改本协议版本。甲方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而不需要事先知会任何乙方。
11.2 本协议内容一旦发生变动,甲方将会在其网站的重要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本协议的变更自上述页面发布之日起第三(3)日生效,乙方应定期查阅相关页面发布的修改内容。
11.3 如乙方在上述页面公布后,变更后的协议生效前,未对本协议的变更提出任何异议,则视为接受变更后的协议;若乙方不同意所变更的内容,则可以不再向其账号充值。
12、其他补充说明
14、服务协议的解释及有效期
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Alexa SMS",乙方管理员账号处于活动有效状态期间,本协议一直有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